11.严格高考加分政策适用范围。
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政策规定,省招生办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的工作措施,严格实施区域,严密工作流程,确保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按粤招〔2015〕6号文件执行并落到实处。
12.增加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和比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精神,2020年,继续扩大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数量和招生规模,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普通文理类填报志愿,单独划线,实行平行志愿,与本科批次普通文理类同步录取。
13.加大“高考移民”治理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高考报名政策,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及“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等“高考移民”行为。继续在全省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开通专项治理举报邮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管理,对查实的违规报考将严肃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各项改革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市、县(市、区)招委会要加强对2020年普通高考单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教育局、考试招生部门、高中学校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大对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