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招生办是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的专门工作机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阳光招生;本着“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的宗旨,代表学校行使招生宣传、制定招生计划、组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
□ 主要职责
◇ 根据教育部、各省市招委会的招生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定位,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细则。
◇ 通过对学院办学条件的调研,科学合理地安排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 负责对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进行分析,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 负责制定学校招收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计划,及时和各省、市计划主管部门沟通、报送招生计划。
◇ 负责本科插班生和美术、音乐、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
◇ 负责组织高考招生的宣传工作。
◇ 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 负责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咨询来访工作。
◇ 负责对学校校外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和招生录取、招生计划的协调。
◇ 开展与招生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 完成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职责:
招生办主任:主持招生全面工作。
招生办副主任:协助招生工作,负责考试工作;
招生工作岗位一:负责招生工作的技术、统计、计划编报、网站建设、网络设备安全、技术维护、招生数据管理等工作;
招生工作岗位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基地建设、对外宣传联络等工作;
招生工作岗位三: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招生咨询服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