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我省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涉及批次调整的招生院校,其办学性质、收费标准均不受批次调整影响而变化。批次合并后,按照录取时段划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录取、本科录取、专科录取三个批次。
(一)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分为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两个部分。
1.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包括四种类型:
一是空军招飞院校;
二是需军检院校(含需军检、面试的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及民航招飞院校,下同);
三是非军检院校(含师范、农林、海关、小语种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下同);
四是本科层次的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下称教师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下称卫生专项计划)院校。以上院校录取安排依次为: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非军检院校、专项计划。正常安排录取后,如有缺额计划,统一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2.专科提前录取院校为需体检、政审及经批准的专科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投档录取。
(二)本科录取批次院校为除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及专业,包括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下同)、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体育类。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院校(艺术专业)录取安排依次为:统考+校考、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录取安排依次为: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院校安排在普通类本科院校中一起填报、同步录取。
自主招生等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下同)安排在普通类本科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前投档,在普通类本科院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
(三)专科录取批次院校为除专科提前录取院校外的其他专科院校及专业,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中,专科层次的卫生专项计划安排在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普通类专科院校录取开始前投档录取;专科层次少数民族班安排在普通类专科院校中一起填报、同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