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如下:
1.术科成绩的使用
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东省除外)、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声乐、器乐)、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校际联考成绩。
2.艺术类录取原则
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执行。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详细说明了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对于省外在艺术类非平行批录取的专业(如:湖南音乐类、舞蹈类),我校的录取排序分计算公式参照广东省排序规则执行:
l 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2.5×60%。
l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2.5×40%。
l 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成绩×2.5×40%。
l 体育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中下载。
(网址:https://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3936051.html)